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银行业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根据银保监会工作部署,上海银保监局组织开展上海银行保险机构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非法集资定义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基本特征

  1. 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
  2. 利诱性: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3. 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1.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最高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最高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集资常见手法

  1. 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2.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
  3. 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 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采取类传销的手法,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四看三思等一夜”防范法

四看:

  •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
  • 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
  • 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
  • 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 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
  •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非法集资“三要、三不要”规避法

  1.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2.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3.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非法集资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1.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2. 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3. 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4.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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